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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贷资助】关于推选第八届“长江学子”优秀大学生毕业生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2-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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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2022届毕业生:

为进一步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充分发挥大学生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湖北省教育厅决定在全省高校开展第八届“长江学子”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征集宣传活动。宣传活动按学院推荐、学校推荐、专家推选、结果公示、确认公布、宣传推介等环节进行。

一、推荐类别与名额

“开拓创新类”“自主创业类”“基层就业类”“参军入伍类”“自强奋进类”

学院每类各推荐一人至学校

二、评选条件与范围

1.开拓创新类

①2022届毕业生。

②学研结合,勇于开拓,创新争先,在学业上取得优异成绩,创新上显现重要成果。

2.自主创业类

①毕业5年内(含2022届毕业生)。

②学以致用,勇于拼搏,敢于实践,自主创业取得明显成效。

3.基层就业类

①毕业5年内(含2022届毕业生)。

②扎根基层就业服务,工作业绩突出,成为本单位、本行业业务骨干,在本职岗位上创造性开展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

(“基层就业”:县及县以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农村建制村、城镇社区、中小企业、部队、艰苦行业企业、事业单位等区域、单位就业或通过参与国家和地方服务基层项目就业)。

4.参军入伍类

①现役或退役复学的大学生士兵。

②政治军事素质过硬,作风优良,在部队有优异表现。

5.自强奋进类

①2022届毕业生。

②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志愿服务、身残志坚等方面有突出的事迹或成绩。

三、推选流程

1.学生申请:参评范围内的学生根据评选条件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相应申请表,并提供所需材料;

2.学院推荐:评选推荐表填写完整后,经学院评审,上报学校就业指导中心。

四、推荐材料

1.《第八届“长江学子”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推荐表》(见附件);

2.个人事迹及相关证明材料,事迹要求字数2000字以内;

3.生活照和学习工作场景照各1张,每张照片的清晰度不低于500万像素。

注:材料真实客观,严禁弄虚作假。

五、提交时间及要求

纸质版:材料1与材料2,推荐意见暂不填,于2022年3月25日17:00前提交至学院222办公室德育助理工位

电子版:材料1、材料2(含证明材料扫描件)、材料3,于2022年3月25日20:00前发送至就业德育助理邮箱:47137637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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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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