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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贷资助】关于进行2020-2021学年优秀博士学业奖学金评定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0-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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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优秀博士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我院将进行学业奖学金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金额

优秀博士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0000//生。


二、申请对象及年限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无固定工资收入且人事档案完全转入我校);

3、强军计划、少骨计划等国家专项计划研究生;

4、按照《华中科技大学学生注册管理办法》办理注册手续,具有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籍的在校研究生,且符合申请年限要求。

申请年限:2015级直博生和2016级、2017级非直博生符合申请条件,未通过博士论文答辩学籍状态为正常且完成注册的博士研究生。通过中期考核的学生方可申请,且当年毕业的博士生原则上不具备申请条件。


三、评定条件

(一)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二)研究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学业奖学金评定:

1、上一学年度受到校级党、团或行政处分;

2、经学校批准休学后复学不满一年;

3、在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

4、在科研工作和临床实践中,造成重大事件及损失;

5、参加非法组织及活动;

6、无正当理由经常不参加集体活动;

7、有成绩不及格;

8、未按学校规定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

9、协议有约定不参评者;

10、其他有损学校声誉的行为。


四、评选流程

(一)依据国家奖学金评选标准进行评选(见附件1

(二)成立班级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至少有五人,其中至少包括班长、党支书、党员代表,男女生代表各一人;

(三)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向班级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

(四)党支部审核:评奖工作突出党支部的主导作用,各研究生党支部要召开支委会,实事求是,客观评价,对照《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守则》,对党支部所辖范围内每一位参评同学予以界定,认真填写《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评优评奖党支部鉴定表》(附件4),党支部书记于102018:00前报送院系党委,院系党委综合评价,有一票否决权,再提交院系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议;

(五)班级评选:申请人经班级答辩后,由班级进行投票评选,班级参与投票人数比例需达班级人数的90%以上,评选全程由研工组德育助理进行督导;

(五)院系审核:班级评定结果在公示无异议后,以纸质报告(见附件2,所有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成员签字)方式提交研究生工作组,同时提交电子档,电子档以“优秀博士生学业奖学金”命名发送至745405426@qq.com,时间截止为102018:00之前。研工组复审无误后,报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查备案。


五、评审要求

(一)申请者于20201022日前登陆“研究生系统(导师 研究生)”在线填写《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研究生应对自己的表现进行认真总结自评,详实填写表格内容,经过导师审核后,下载(附件3)且用A4纸正反打印,交由院系评审委员会审议。

(二)院系于1023日起登陆“研究生教育信息平台”在线预审核学生奖学金,评定结果在研究生中公示3天,听取意见后,公示期结束后在线上报最终审核名单。

(三)各院(系)20201031日以前提交经院系签字盖章的《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且按最终院系审核的奖学金的等级分开,按学生学号从小到大的顺序排序提交,由校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审查。

(四)每位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资助的研究生,必须在线签订《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资助协议》,明确各自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经各方签字后,协议各方存档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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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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