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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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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度湖北省高等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4-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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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充分发挥学会在学术研究、合作交流、成果推广、智库咨询、服务承办等方面的职能作用,推动学会教育科研服务教育高质量发展,湖北省高等教育学会现组织开展教育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1.学术成果计划项目

本项目聚焦湖北建设高等教育强省战略目标,以省域高等教育发展历程与走向为坐标,立足新时代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若干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开展学术前沿问题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

本项目设立重大课题和重点课题。其中重大课题由学会定向组织征集工作,不面向其他单位和个人。本年度拟遴选一批课题纳入“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资助重点课题”。省规划专项重点课题由学会提供资助经费每项0.5万元,研究时限原则上不少于1年、最长不超过3年。鼓励课题负责人所在高校给予经费配套支持。

2. 学会共同体建设项目

本项目鼓励高校及学会支机构(分会、专委会)针对本校或本领域教育教学改革与管理决策支持需要,开展专题研究。申请院校或分支机构可根据课题指南组织申报,也可自主确定课题,由申请院校自筹经费并负责课题管理。

本项目设立若干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由学会及各分支机构共同设9个专项课题。申请单位对重点课题的立项资助额度不少于1万元,研究时限一般不超过3年;申请单位对一般课题的立项资助额度不少于0.5万元,研究时限一般不超过2年。

二、申报办法

1.本年度课题共分两大类。课题申请人可依据《课题指南》(见附件)提出的研究领域和方向选题,也可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拟课题名称申报。

2.重大课题申请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申请人须具有中级以上(含)职称或博士学位。

3.课题申请人限申报1项课题,已经承担学会课题且未结题者,不得申报。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学会会员单位。

4.课题具体申报及结项要求参照《湖北省高等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试行)》。

三、校内申报工作安排

本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报10项,若申报超出限额,将组织校内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择优确定申报名额。

申请人应填写与专项课题相对应的《湖北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申请·评审书》,封面上标明课题类别及所依据课题指南题号(专项课题需注明专项所属类别,不属指南范围的填“自选课题”),并于7月5日前,报送以下材料至文科处505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1)非匿名版纸质申请书3份(其中1份双章双签)

(2)匿名版纸质活页2份

(3)非匿名版申请书PDF版(以课题名称作文件名)

(4)匿名版活页PDF版(以课题名称作文件名)

(5)申报汇总表Excel版

联系人:吴正雄 张哲

联系方式:027-87543215

人文社会科学处

2024年6月4日

附件【附件1:2024年度湖北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指南.docx】

附件【附件2:湖北省高等教育学会学术成果计划项目申请评审书.doc】

附件【附件3:湖北省高等教育学会共同体建设项目申请评审书.doc】

附件【附件4: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湖北省高等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试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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