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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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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2016年度“华中科技大学自主创新研究基金”项目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6-05-27
  • 点击数:
 


  学校自主创新基金项目宗旨是优先资助青年人才,培育梯队,孵化项目。2016年学校自主创新研究基金的申请工作已全面启动,现将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项目的类型及要求

  本次组织申请的项目包括两类:基地项目和青年教师基金两大类。

  1. 基地项目

  支持基地建设。所设项目应紧密围绕基地的方向,结合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研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重点支持应用研究和对策研究。

  申报条件:需基地负责人审核,申报者无在研的自主创新基金项目。

  2.青年教师基金项目

  青年教师基金主要用于对青年教师的启动资助,支持青年教师开展自主选题或建立在个人兴趣基础上的自由探索。宽容失败,强调独立科研思考,突出项目的探索及人才培养目的。鼓励创新,为年轻科研人员潜心研究提供有利的环境和保障。每项资助4~5万元。

  要求:

  l 原则上要求40周岁以下,无在研的自主创新基金项目。

  l 主要支持近年来的没有获得学校自主创新基金资助的青年教师,对已获得两次资助的原则上不再资助。

  二、结题要求

  2016年自主创新基金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完成研究任务后,项目责任人须及时提交结项申请,符合下列条件的准予结项:

  1、已经完成《项目申请书》中约定的研究任务,最终成果达到以下要求之一:

  ①著作类成果正式出版。

  ②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华中科技大学期刊分类办法》规定的D类及以上期刊公开发表1篇以上文章。

  ③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为省部、市级政府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提供了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决策咨询意见和建议并有相关证明或获得同级领导批示;被《国家社科基金成果要报》、《教育部专家建议》、《教育部大学智库专刊》完全采纳。

  ④软件类成果需有应用单位证明。

  2、最终成果由项目责任人主持完成并作为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

  3、所有正式出版或发表的项目成果均应唯一标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字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当年新进教师由人事处集中安排专项基金支持的,学院不再同时资助。

  2.申报项目不得与各类国家科技计划等竞争性选题的项目重复,或与企事业单位已有成果、已公布有重大进展的科研项目重复。

  3.每人各类型项目申报合计限报一项。

  4. 项目申请书请在附件中下载,填写申请书前请仔细阅读申请书中的填写说明。

  5. 本次项目申报受理时间为5月27日—6月14日,各申请人下载附件的申请书模板进行申报,在6月8日上午11:00之前将电子版和一份纸质版本提交给学科与科研管理办公室416。学院评审立项后的项目请登陆学校自主创新基金平台进行申报,并将正式申请书(双面复印)一式一份于6月14日下午16:00之前报学科与科研管理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余玲、蒋洁

  联系电话:027-8755 6435

  学科与科研管理办公室

  2016年5月25日

附件:

文件类型: .doc申请书模板 (76.00 KB)

文件类型: .doc计划书模板 (68.0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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