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2021年我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教师资格认定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未办理教师资格证的在职在岗的专任教师及专职辅导员,试用合格并在申请高校教师资格时合同存续期在一年(含1年)以上;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具体要求见附件)。
二、申报流程
1. 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5月6日至5月11日工作日7:00—17:00;
报名网站:中国教师网 http://www.jszg.edu.cn
从“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入口”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网上注册。申请人须严格根据规定,选择任教学校所在地的省份(湖北省)及认定机构(湖北省教育厅),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并根据各现场确认点的确认范围,选择正确的现场确认点(华中科技大学)。具体操作流程详见《2021年湖北省申请高校教师资格网上报名须知》。
2. 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5月6日至5月12日(有效工作日),由各院系人事干事汇总后提交至教师办。
(2)现场确认个人申请材料及要求(具有副教授、教授职称或获得博士学位者,第④、⑤、⑧项材料可不提供):
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封面右上角注明报名号)。
注:为便于申请表归档,附属协和医院申请人请在封面右上角同时注明“X”、附属同济医院的注明“T”、附属梨园医院的注明“L”。
② 本人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③请将最高学历证书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认证,并打印学历查询结果一份(结果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码,不要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港澳台学历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复印件,国外学历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复印件。
④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
⑤ 湖北省高等学校新入职人员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⑥ 个人承诺书1份(在网上报名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
⑦ 省资格认定体检表1份(见附件,体检仅限主校区校医院、协和医院、同济医院、梨园医院;体检表需填写合格或不合格结论、附上血液化验单、心电图单;一年内的其他体检结果,有医生签名,并注明“体检合格”的,可视为有效)。
⑧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表(面试、试讲)各一份。
⑨ 学校出具的专任教师证明材料(专任教师聘用合同或教师岗位调令或学校下发的聘任通知)复印件一份;辅导员提交聘用合同或聘任通知。
⑩ 教务系统打印出的最近1年以上教学课表(加盖教务部门公章),辅导员课表可由学工部门提供。
⑪《华中科技大学岗前培训结业证书》复印件。
3. 补办证书
对遗失和毁损的证书需要补发和换发的,于申请认定受理材料时间内一并受理。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规范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09〕17号)文件要求,申请补发或换发教师资格证书者应提交以下材料:
(1) 《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见附件)原件二份;
(2)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一份;
(3)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
申请换发教师资格证书的,还应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交损毁证书,以归档备案。
三、 注意事项
1.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及网络报名填写单位统一为“华中科技大学”(特别提示:“工作单位”须严格按所在学校校名全称“华中科技大学”填写,不得增加或删减);任教学科请填写至二级学科,并且不能出现“**类”选项,各大类可以点击展开详细目录,然后选择。
2. 以上涉及的表格详见附件,复印件请统一用A4纸,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外,其余材料依序整理并装订好。
3. 申请人还需提交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一张(照片请与网上报名时提交的电子版一致),背后注明单位及姓名。
4. 所有材料在现场确认期间交所在单位汇总,各单位统一于5月12日前交到人事处教师办,逾期不予受理。
5. 请各单位收齐并审核申请人员材料,填写《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简况及提交材料清单》一份,加盖单位公章提交至教师办,电子版发至邮箱2017220100@hust.edu.cn。
联系人: 张润博 电话:87543610
通知附件:
1. 2021年湖北省申请高校教师资格网上报名须知
2. 高校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有关事项
3.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表(面试、试讲表)
4. 申请教师资格证体检表 (双面打印)
5. 《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
6.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简况及提交的材料清单》(由单位填写)
人 事 处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