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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醒你:要向校园不良网贷说“不”!
发布日期:2017-04-13 点击数:

随着网络借贷的快速发展,部分不良网络借贷平台采取虚假宣传的方式和降低贷款门槛、隐瞒实际资费标准等手段,诱导学生过度消费,侵犯学生合法权益,造成不良影响。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再次发出预警,提醒广大学生遇到经济方面困难需要帮助时,请及时找学校资助部门,不要轻易相信不良网络借贷平台,不要心怀侥幸,不要过度消费,努力养成勤俭节约的生活习惯。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醒广大学生:

一要“擦亮眼睛”,增强防范意识,谨慎使用个人信息,不随意填写和泄露个人信息,对于推销的网贷产品,切勿盲目信任,提高自身对网贷业务的甄别、抵制能力。

二要“找准组织”,上学遇到经济困难时,请及时找学校资助部门,只要上学有经济困难,国家和学校都会提供适当帮助,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解决突发临时困难问题,以临时困难补助等为主;解决综合能力和生活补助问题,以勤工助学等为主。

三要“理性消费”,培养勤俭意识,摒弃超前消费、过度消费和从众消费等错误观念,合理安排生活支出,不盲从、不攀比、不炫耀。

专家分析,校园不良网贷存在诸多风险:

一是高利贷、诱导贷款、提高授信额度易导致学生陷入“连环贷”陷阱

二是部分校园借贷平台利用少数学生金融知识匮乏,钻金融监管空子,诱导学生过度消费

三是校园不良网贷平台存在信息盗用风险,被冒用身份者可能会面对信用记录被抹黑及追债等问题

四是校园网贷平台“校园代理,层层分包提成”等发展模式破坏正常校园秩序,暴力追债现象威胁学生人身安全

为此,教育部郑重提醒广大青年学生:

要充分认识网络不良借贷存在的隐患和风险,增强金融风险防范意识要树立理性科学的消费观,养成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优秀品质要积极学习金融和网络安全知识,远离不良网贷行为。

银监会:禁止向未满18岁的在校大学生提供网贷

做好校园网贷的清理整顿工作。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将不具备还款能力的借款人纳入营销范围,禁止向未满18岁的在校大学生提供网贷服务,不得进行虚假欺诈宣传和销售,不得通过各种方式变相发放高利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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