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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主创新基金项目(人文社会科学)2012年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2012年9月10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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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2-07-10 点击数:

各文科院系: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自主创新研究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自主创新基金(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12年中期检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范围

12011年立项的年度项目(包括跨学科研究项目、前沿探索研究项目、青年基金项目)。

22010年立项的所有项目近期不能结项者,参加本次中检。

  二、中期检查主要内容  

1、项目是否按照《华中科技大学自主创新研究基金项目申请书》中批准的研究计划、研究内容开展工作;研究进度是否符合要求;项目经费是否真正用于课题研究,开支是否合理。

2、项目责任人是否有阶段性成果,包括作为第一署名人正式发表的论文,或正式出版的专著,或提交并被采纳的研究咨询报告(附实际应用单位的采纳证明)。如论文已交杂志社待发或著作已交出版社待出,须提供相关单位的用稿证明。

3、所有成果是否标明“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研究项目(项目号)”字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4、项目是否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研究项目资助,如有,需列明项目主管部门、项目名称和编号等。

三、中期检查材料填报办法

1、院系应督促项目责任人按要求填写《中检报告书》,对中检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汇总,填写《华中科技大学自主创新研究项目(人文社会科学)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简称《中检汇总表》)后统一报送至文科处。

2、报送材料应包括:

1)《中检报告书》原件1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及电子版。

2)阶段性成果原件1份(论文及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可为复印件,附在《中检报告书》后装订)。

3)由院系汇总并盖章的《中检汇总表》及电子版。

3、受理中检材料截止日期:2012910日。各院系请在此之前报送中检材料。

人:孟静 童志勇

联系电话:87543215

电子邮箱:renwen@mail.hust.edu.cn

 四、中期检查有关要求

1、各院系应按本通知要求进行严格初审,并以中期检查为契机切实推进项目研究工作顺利开展。

2、本次中期检查的结果和今后的自主创新基金分配挂钩。

3、项目负责人无故不按期参加中期检查,3年内不得申报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

五、中期检查注意事项

  中期检查表请向院系科研秘书处索取。

科学技术发展院

   201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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