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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等各类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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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2-07-27 点击数:

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等各类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院系:
    根据湖北省科技厅有关通知要求(网址:http://www.hbstd.gov.cn/html/2012_7_25_9_13_49_471.htm ),2012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等各类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其他类项目(公益性科技研究项目、软科学研究项目、对外科技合作项目)请根据科技厅有关通知要求(参见最后一个附件)及时与科发院联系。
    一、申报要求
    (一)限额申报
    2012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含创新群体和杰出青年人才基金)均实行限额申报,请各院系严格按项目限额申报数推荐上报项目。其中,面上项目限额指标的确定结合文件通知中“重点支持领域及方向”及各院系教师人员情况另行通知下达;重点项目各院系可推荐申报1项,且必须严格符合省厅通知中“重点项目支持领域及方向”(参见附件1)。经前期推荐重点项目建议,并获列入“重点项目支持领域及方向”的,优先推荐申报。
    (二)申报条件
    根据通知要求,面上项目申请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备一定工作基础,有条件从事应用基础研究的中青年科技工作者均可申请面上项目。申请者一般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已获博士学位(不含在读博士生)。
    2.申报项目须在面上项目“重点支持领域及方向”规定的范围内,范围之外的项目不予受理。
    3.作为项目第一申报人已经申报了重点项目的,不得再申报面上项目。也不得同时申报2项及以上项目。
    4.原则上不受理尚在进行中的国家和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且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的申请,或本年度已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项目负责人的申请。
    5.面上项目采取一次性支持的方式,项目执行期为2年。
    重点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项目符合年度申报指南要求,具有创新的学术思想,有明确、先进的研究目标,有科学、可行的研究方案。
    2.具有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和研究团队。
    3.利用重点研究基地的研究条件,具有较好的研究工作基础。
    4.申请人在自然科学基础研究方面已取得国内外同行承认的创新性业绩,或对本学科领域或相关学科领域的发展发挥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在应用基础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承认的创造性科研成果,或对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
    5.申请人原则上是省部级以上重点实验室的主要学术骨干,拥有一个结构合理、技术力量雄厚的研究团队,具有从事研究所必需的实验平台,必须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项基金资助的研究工作。
    6.申请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所在单位主管部门须按省资助经费1:1的比例给予配套。
    7.申报创新群体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创新群体应由长期科学研究合作的基础上自然形成的5-8名核心科技人员组成,要求平均年龄在45周岁左右,并且近五年内在同一研究方向上承担过两项以上省部级科研课题,获得过省部级三等以上科技奖励。
    ——创新群体在队伍组成上要科学合理,形成梯队,群体中至少有两名省部级以上人才计划获得者。
    8.申报杰出青年人才基金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申请人年龄未满40周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具有博士学位;
    ——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
    二、申报程序
    所有项目申报实行网上申报与书面申报并行的方法。各院系根据学校下达的限项名额推荐申报项目,项目申请人须注册网上申报用户帐号,然后撰写项目申请书(参见附件2)。
    (一)申报用户帐号信息注册:通过各院系推荐的项目申请人登录湖北省科学技术厅网站首页(网址:http://www.hbstd.gov.cn/→→网上办事登录栏内点击我要注册,按要求进行个人信息注册→→各单位科研秘书将经主管科研领导签字同意后的申报注册信息确认表统一交到科学技术发展院纵向处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用户网上申报帐号和密码会发送到申请人注册时所填的电子邮箱中。
    (二)完成项目申请书撰写工作并进行网上申报。在网上申报时,请进入省科技厅网站(网址:http://www.hbstd.gov.cn/ ),登录网上办事登录系统并选择右边的科技计划项目立项申报进行相关操作。项目申请书的电子版一律需登陆科技厅网站进行网上上传,以便后期评审。
    (三)打印书面材料:将网上申报成功后的受理编号标注在书面申报材料左上角,打印一式4份(A4纸,双面打印,简装、纸质版须与上传的电子版申请书内容一致,其中一份加盖院系章附加科研领导签字),报送至各院系科研秘书。
    (四)院系把关审核:请各院系按照通知要求,严格进行申报项目审查,并草拟和填写项目申请书中的《申报项目审查意见表》(参见附件3),表中 “审查意见”一栏需由各院系主管科研领导填写,并在“审查人签字”处签名,“主管处室负责人签字”及盖章由学校统一办理。《申报项目审查意见表》装订在项目申请书的最后一页。
    (五)汇总上报:请各院系汇总本单位所有项目申请材料,分别填写、打印本院系“重点项目汇总表” (参见附件4)和“面上项目汇总表”(参见附件5),经本院系主管科研领导签字、加盖院系公章后,一同报送至科学技术发展院纵向处;所有项目申请书的电子版一律按“网上受理号—项目名称—申报人”格式命名),并压缩后与项目汇总表电子版和所有纸质材料一并上交。
    三、时间安排
    7月26日——7月27日:各院系统计本院系项目申报情况,确定限额推荐项目,汇总报送申报注册信息确认表;
    7月28日——8月5日:申请人填写项目申报材料,并按要求打印上报至学院;
    8月6日:各院系审核项目申报材料,填写《申报项目审查意见表》上审核意见,整理院系项目申报汇总清单及所有申报材料并上交到我处;(自然科学基金一式四份,软科学一式六份,对外科技合作一式六份,公益性科技项目一式八份)
    8月7日:我处集中受理各院系所有申报项目纸质材料,汇总全校申报项目清单,审核盖章项目申报材料,并上报省科技厅;
    四、注意事项
    (一)由于申报时间较为紧张,请各院系按照通知有关要求,认真组织项目申报,逾期申报的项目一律不予受理。
    (二)项目申报需经各院系统一上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三)重点项目申报一定要在“项目申报指南”的范围内,范围之外的项目一律不予受理。申报人须说明申报项目属于“项目申报指南”的具体领域及方向。
    (四)申报创新群体或杰出青年人才项目的申报人需在项目申请书首页及各单位重点项目汇总表中注明,并填写附件材料(参见附件6),上报时请将附件材料装订在重点项目申报书之后。
    (五)院系受理审核时须注意一下几点:A、封面须填写有网上受理编号;B、 中级职称需有两名高级称职专家推荐意见,“推荐意见”栏由推荐人所在院系盖章。C、最后审查意见栏目建议自行填写好,院系不盖章,由学校统一盖章。
    (六)面上项目申请经费6-8万(含50%自筹),项目执行期2年;重点项目(含杰青、群体)申请经费20-40万(含50%自筹),项目执行期3年。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7-87558293
    联系人:刘蕾 李晓宇
    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71024743@qq.com
    纵向研究与国际合作处
    2012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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