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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交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报告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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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01-14 点击数:

各项目负责人:
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报告提交工作已开始,请各项目负责人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结题报告的提交工作。
1、项目负责人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按要求认真撰写结题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经纵向处审核通过后的PDF版本结题报告,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原件(其中一份封面上,需院系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交院系科研秘书,各院系收齐后于2月18日之前主校区交纵向处,医学院交医科办。不接收个人材料(结题报告中项目负责人有三处签名的地方),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结题报告一并提交。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
2、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应当使用“成果在线”方式收集本项目发表的论文。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报告内容。
 
注意事项: 
l 、请根据结题报告中“报告正文撰写提纲”撰写报告内容,全面反映基金资助项目的完成情况;
2、结题报告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经费决算表和:经费使用说明表》需经过财务处、审计处盖章后方能提交;结题报告负责人请提前打印财务的支出明细,(1、所在财务片盖章;2、准备一式四份决算表及经费使用说明表;3、财务处审核盖章;4、审计处审核盖章)注:经费决算表中有经费支出的后面必须要写说明;本项目其他经费来源为“0”;经费使用说明表要填写不能空。
3、有合作单位的项目,需提供对方财务处审核盖章后的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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