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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和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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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6-29 点击数:
全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7年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和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人员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17〕341号)精神和要求,现就我校2017年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和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人员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对象及数量
省突专家和省贴人员选拔对象主要为省内各行业从事专业技术、管理工作并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党政领导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的人员、各级党政机关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原则上不列为选拔对象。已经获得专家称号的不再重复申报同类专家。
今年省人社厅下达我校推荐2017年度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推荐指标为1个,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人员推荐指标为3个(含同济、协和医院各1个),指标合计4个。
二、选拔原则及条件
(一)选拔原则
一是坚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原则。重点选拔高新技术和支柱产业、县域经济等领域中的领军人才、创新人才,以及为社会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
二是坚持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做到政策公开、指标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示、体现群众认可、业内认可,实行公平竞争,择优选拔。
三是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的原则。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突出能力和业绩导向,不搞论资排辈,确保质量。
(二)选拔条件
申报省突专家和省贴人员应具有中国国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省突专家年龄不超过55周岁,申报省贴人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以近五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为主要依据。选拔条件原则上按《关于加强各类专家选拔管理工作的意见》(鄂办发〔2001〕55号)执行(见附件)。
三、选拔推荐办法和要求
 1.人选申报实行总量控制、单位限额推荐的办法进行。各有关单位可通过适当遴选方式向学校推荐人选,原则上每个单位限推1位人选(如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2.学校对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经纪检监察部门审核后,组织专家进行评议并投票选出省突专家和省贴人员推荐人选,在校内公示无异议后正式报送湖北省人社厅。
四、报送材料的具体要求  
1.推荐报告、事迹材料、同行专家推荐意见、专家情况登记表、汇总表(见附件)。推荐报告内容应包括:①院系遴选程序;②候选人主要学术贡献,政治表现、廉洁自律、道德品行等方面的意见;③对候选人专家登记表及附件材料的真实性以及涉密情况的审核意见。推荐报告、专家情况登记表(“所在单位意见”一栏)和汇总表需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相关附件材料。包括个人照片、学历学位证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检索收录证明、代表作(著作)前三页复印件。
3. 以上材料纸质档请使用A4纸单面打印装订(一式1份),并于2017年7月3日前交人才工作办公室,《专家情况登记表》、《2017年省突省贴候选人汇总表》电子档请同时发送至guolei@hust.edu.cn
联 系 人:郭磊、刘婧婧
联系电话:87556046
电子邮件:guolei@hust.edu.cn
附件:
   1.《专家情况登记表》
   2.《2017年省突省贴候选人汇总表》
   3.《关于加强各类专家选拔管理工作的意见》
人才工作办公室
2017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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