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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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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6-09-20 点击数:

一、全体选民必须凭选民证参加选举。
二、选民进入会场后,应保持安静,维护会场秩序,听从指挥,无事不得离开会场。
三、受他人委托代为投票的选民,凭委托证领取委托人选票,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三人。
四、填写选票时,要严格按照选票说明填写,注意符号准确,笔记清楚。同意的就在姓名下面的小
格里划“○”;不同意就在姓名下面的小格里划“×”;如果另选其他人,就在另选姓名空格里填写
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姓名下面小格里划“○”;每张代表选票有效只能选3人, 超过3人的选票作废,
少于3人的选票有效。
五、发选票前,要认真核清小组选民人数;发选票时,要特别注意防止夹发、多发,必须一证兑一
票,收回选票不能多于发出选票;计票时,未书写的空白票为弃权票,不符合选票“说明”要求的为
废票。

附注:(1)校选举办规定9月26日上午为投票选举时间。
(2)9月26日上午8:30学院选民小组在科技楼104教室设立投票站,请教职工准时前往按选举
注意事项要求参加选举。
必赢网址bwi437选民小组
2006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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