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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科技大学选举工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投票选举区级人大代表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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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6-09-20 点击数:

各选民小组:
投票选举区级人大代表,是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环节。为确保圆满成功,现就有关工作通知
如下:
一、洪山区投票选举日统一规定为2006年9月26日。
二、认真做好投票选举的准备工作
1、由选民小组组长主持,召开筹备会议,对投票站(流动票箱)的安排布置、核实选民人数(至选举
日前选民变动情况)、办理外出选民书面委托投票手续(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票不得超过3人)、宣传发
动组织选民积极参选等问题进行研究, 制定实施方案,努力做到全力以赴,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分
工明确,责任到人,不出差错。
2、采用多种形式,继续开展宣传活动,使每位选民明确参选的意义,投票选举的时间、地点,积
极参加选举,争取最高的参选率。
3、根据选民人数推选确定监票、计票工作人员,并对其进行培训, 讲清法律责任,提出严格要
求,保证依法进行。
4、原则上以选民小组为单位设立投票站,投票站以下根据情况可设立流动票箱。投票站要布置庄
严、朴素、隆重, 有条件的可悬挂彩旗。投票站会场需要的横幅、票箱由选举办公室统一制作提供,
流动票箱自行制做。每个投票站由学校派着制服保安1名。
三、9月26日上午为各投票站投票选举时间。投票结束后,认真统计选举结果, 填写好《投票选举
结果报告单》,清点密封选票,务必于当日下午2:45以前, 由投票站主持人和监票人(至少两人)
将选票送交选举办公室(校工会一楼东厅),将《投票选举结果报告单》报送选举大会计票处(接待中
心一号楼210室),并参加选区中心会场选举大会。
四、各投票站投票选举程序
1、选民小组长或副组长任主持人。
2、主持人传达选区负责人讲话并宣布选举注意事项。
3、组织选民进行投票。
4、统计结果(含流动票箱),密封选票,按规定时间报送选举办公室和选区中心会场选举大会计
票处。
五、选举中心会场设在接待中心一号楼学术报告厅,参加人为校机关选民。中心会场投票选举有关
工作,由选举办公室与校机关党委共同负责完成。
华中科技大学选举工作办公室
二00六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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