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院系:
2006年度华中科技大学校科学研究基金的申请工作已经开始,本次申请项目类型包括校科学研究
基金面上(青年)项目、重点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1、具体项目申报请认真阅读申请通知和校基金面上(青年)、重点项目实施细则。
2、项目申请书及校基金面上(青年)、重点项目实施细则请在附件中下载。
3、由各院系统一组织申报,教师单独申请不受理。
4、实行限项申报,各院系的面上(青年)项目不超过5项,重点项目限报1项。各院系应对所申
报的项目进行严格把关,保证申报项目的质量。
二、申报要求
1、2006年校基金将围绕优势学科领域,突出重点,依靠专家,凝聚团队,持续支持。
2、重点支持自由选题,开展创新性的科学研究;有重要科学意义或有重要应用前景,特别是立
足学科发展前沿的研究;立足校内科研优势和特色、瞄准国家目标、开拓新兴科研领域的研究。
3、项目申请要求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立论依据充分,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
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合理可行。
4、项目目标明确。青年基金以新教师的科研启动支持和优秀青年人才的培养为目标,强调个人
的学术积累,年龄不超过40周岁;面上项目以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等国家项目为主要目
标;重点项目以获取973计划、国家基金重点重大项目等国际重点计划项目为主要目标。
5、申请者应为我校在岗人员,具备实施该项目的研究能力和条件。
三、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申报一项校基金项目。
2、由于理科、文科、医科基金将陆续启动,其相关院系教师的课题申请不受理;项目申请人有
在研或完成质量差的校基金项目,不受理;将申请国家计划项目的课题简单修改后的申请不受理。
3、各类项目的经费申报额度为:面上(青年)项目1-2万元;重点项目5-10万元。对超额度申报
的项目,我处将不予支持。项目的执行期为2年,从2006年12月1日-2008年11月30日。
4、提请各项目申报人注意:项目申请书中所填项目研究目标、预期成果应以项目预算与项目研
究内容为依据,须实事求是,指标须量化,以具考核性。项目申请如获批准,除根据评审专家意见
或科技处批准外,不得随意更改项目研究目标、进度安排与预期成果。对擅自修改的,我处将取消
其项目。
5、各项目申报单位请妥善安排项目申报时间,按时提交申报材料。
6、为提高校基金的资助范围和效率,科技处将对校基金各类项目进行统筹协调,原则上每人每年
只能承担一项校基金项目。
四、项目申报方式与时间项目申报时间如下:
2006年度校科学研究面上(青年)、重点基金项目:2006年10月20日17时截止。
各院系须在项目申报截止时间前(以收到为准)将申报项目清单及申报项目相关纸质材料及电子档
报送科技处基础办,逾期报出者将不予受理。
纸质材料份数要求: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其中有一份为原件。
联 系 人:陈小锋,夏 松
联系电话:(027)87543437
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处
2006年9月24日
附件:
华中科技大学校科学研究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