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拟于近期对各学院2006年按期完成的科研项目、重大科研项目发放 “科
研项目按期完成奖”、“科学研究重大项目奖”。请相关老师注意以下事项:
1、提取“完工奖”或“重大项目奖”的老师必须进行登记,同时还要提交项目的结题证明原件一式
两份。
2、在填报“科研项目按期完成奖”之前,请各项目负责人务必事先到所属财务核算片(带上经费本
及该项目结题证明一份)办理结题结账手续。
3、不能按时结题的老师,请提交延期或者中止等相关的情况说明。
4、所有材料学院将于2005年12月19日集中交学校科技处。
学院办公室
2005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