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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6年度武汉市科技局青年科技晨光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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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5-06-07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接武汉市科技局通知,2005年度继续组织实施武汉市青年科技晨光计划,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
认真组织本单位的申报工作。
   为做好2005年度武汉市青年科技晨光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资助对象及项目的条件
 (一)申请晨光计划的青年科技人员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武
汉有固定的受聘单位,且在汉实际工作时间能够覆盖本计划项目的执行期限,大学本科毕业,有5年
从事科研工作经历;或取得硕士学位后,有两年以上从事科研工作经历;或已取得博士学位;或已
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中做出过重大贡献者,可不受学历、经
历的限制。
 (二)申请资助者承担的科研项目必须是符合武汉市经济和科技发展方向,与经济、与经济、社
会发展紧密结合,有重要开发前景的应用研究项目,重点支持方向:农业品种改良及基因组学、农
业动植物病虫害可持续控制、农业生物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光电子技术基础、高性能网络技术基
础、高性能软件共性技术基础等信息技术应用基础研究;重大疾病的治疗技术研究、中医药和创新
药物基础研究等人口与健康技术研究;先进材料的基础科学和工程技术研究;环境与生态、水资源
等资源环境技术应用基础研究;先进制造技术研究;综合交叉与重要科学前沿等。
 (三)申请资助者应具有良好的科研支撑环境,其研究项目应具有一定的实验基础和设备条件,
有一个以青年科技人员为主体的科研合作群体,有一名35岁以下的合作伙伴,能得到1至2名导师的
指导。
二、申请程序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青年科技人员,由两名具有高级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经所在单位审查并签
署推荐意见,报送学校科技处。经学校对申请资助的研究项目的科研发展方向,与我市经济、社会
发展结合情况以及申请者是否本系统重点培养对象等进行审查。本着突出重点、优中选优的原则,
将符合条件者向市科技局推荐。
三、申报材料及评审费
 (一)凡申请对象均须报送《武汉市青年科技晨光计划申请书》一式七份(表格在网站
上下载)及申请书电子文档一份;
 (二)有关学历、职称证明复印件各一份;
 (三)申请对象曾获得的荣誉证书、获奖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四)申请对象已发表的能证实申请者科研能力及与本次申报项目相关的论证(成果报告)一套;
以上申报材料除《申请书》外,一律以《申请书》大小为准装订成附件材料与《申请书》一同报到
科技处开发办(《申请书》中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应说明申请人是否为本单位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
相应的配套资金的承诺,申请人所在学科是否为国家、省重点学科,并加盖科技管理部门和人事管
理部门的公章),科技处将统一盖章送交科技局;
 (五)在上报材料的同时,每个项目需交纳上机及评审费等500元。
四、申报日期及地点
   我校申报截止日期为2005年6月24日。
   申报受理单位:科技处开发办
   联系人:覃 璇
   联系电话:87544599

武汉市青年科技晨光计划项目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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