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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13年国家级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3-11 点击数:

各院(系):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本科教学工程”有关精神,现拟征集我校2013年国家级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创业实践项目是指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实际创办企业并实现有效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要求

(一) 参加项目的学生需对项目管理、企业管理、风险投资等有浓厚兴趣,对创办企业有强烈的欲望,在自身兴趣的驱动下完成创业实践项目;

(二) 参加项目的学生需自主寻求并把握机会,自主整合并利用资源,自主决策、自主创办企业,自主组建团队,自主管理企业;

(三) 参加项目的学生需注重项目的实施过程,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真实体会创业从注册、创建、融资、运营、风险、管理等全过程,掌握创业理论、创业方法、创业法规等;

(四) 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项目组成员5至10人(不含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为我校在校本科生,毕业后可根据情况更换负责人,或是在能继续履行项目负责人职责的情况下(例如,项目负责人继续攻读本校研究生),以大学生自主创业者的身份继续担任项目负责人。

(五) 参加项目的学生原则上应先修《创业基础》类课程,了解有关创业基础知识。

(六) 项目研究时间不超过三年。

(七) 已经在《关于做好我校2013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中申报过的国家级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不需再次申报。

二、征集程序

(一) 本次项目征集以项目负责所在院(系)为单位集中申报。

(二) 申报项目负责人填写《华中科技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申报书》(附件1),经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后报申报项目负责人所在院(系)预审。

(三) 院(系)审阅申报材料,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填写《华中科技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汇总表》(附件2)(需排序),汇总申报材料报教务处。

三、提交材料及时间

申报本次国家级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 项目申报书一份;

(二) 《华中科技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汇总表》一份。

以上纸质材料请院(系)汇总后于2013年3月18日前交教务处教学改革与发展研究科,同时将电子文档发至zhouwb@mail.hust.edu.cn

联系人:周文斌;联系电话:87542323 。

  

附件:1.华中科技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申报书

2.华中科技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汇总表

              

              

              



华中科技大学教务处

2013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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